最新消息-教務處新聞:「學生愛心再生電腦申請」-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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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114年5月9日台三益字第114000006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申請活動,說明如下:
(一) 期程:自114年5月15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二) 對象:符合本案資格之高、國中小學生(詳閱附件)。
(三) 方式:依「申請審核原則」,由學校上網登記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 聯繫窗口:02-29696864,吳秀清小姐。
三、 檢附來函及申請審核原則各1份。
補充說明:
一、申請愛心再生電腦之資格:
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 生 含高中、國中、小學 申請愛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2. 符合 中 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 中 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3. 清寒家庭 學校出具證明 。
4. 限一戶一機 家中無電腦者 。
※以上證明皆由學校留底,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寄至本會。
二、有興趣申請之同學,填表後交至 「教務處 資訊組」 統一填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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