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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3-03-0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依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號、1124200439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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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_1_附件1、教育部函.pdf
附件1、教育部函
173_2_附件2、教育部函.pdf
附件2、教育部函
173_3_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