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政令宣導:國中二至三年級女學生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接種間隔之原則-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 發佈者:衛生組長 / 發佈時間:2024-12-1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 主旨: |
函轉本府衛生局辦理本市國中二至三年級女學生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接種間隔之原則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12月12日桃衛疾字第1130117998號函辦理。 |
| 二、 |
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及高中國中部二年級(112年入學國中,學齡區間為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女學生9價人類乳突病毒(9HPV)疫苗第1劑校園集中接種作業已於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辦理完成。 |
| 三、 |
經查國健署提供9HPV疫苗接種間隔之原則如下(如附件): |
| (一) |
二劑型對象:接種第1劑時為15歲以下者,施打第1劑當天作為第0天,第2劑和第1劑間隔6個月(180天)至12個月(360天止)之間施打。 |
| (二) |
三劑型對象:接種第1劑時為15歲以上者,施打第1劑當天作為第0天,第2劑和第1劑間隔2個月(60天起),第3劑和第1劑間隔6個月(180天起)至12個月(360天止)之間施打;第2劑與第3劑間隔至少120天至360天之間施打。 |
| (三) |
承上,為保障本市國中二年級女學生接種權益,請貴校提醒曾接種第一劑9HPV疫苗(三劑型)且符合接種間隔者,持HPV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由家長陪同學生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接種第二劑9HPV疫苗,此劑次非屬補種性質,爰無需開立補種通知單。 |
| 四、 |
另國中三年級女學生(學齡區間為98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111年入學國中)接種注意事項如下: |
| (一) |
尚未接種第一劑HPV疫苗者,請於114年6月15日前向本市各區衛生所提出申請,並需於同年6月30日前持健保卡由家長陪同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接種疫苗(無須檢附補接種通知單),逾期不予受理補助。 |
| (二) |
若於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曾接種過第一劑9HPV疫苗者,請該生配合於114年6月30日前依仿單期程完成接種,以達較佳的保護力。 |
| 五、 |
有關本案HPV疫苗接種作業相關問題,請逕電洽本府衛生局陳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