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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政令宣導:主旨: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十四日生效,請查照。-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 發佈者:訓育組長 / 發佈時間:2025-04-1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本局114年4月14日桃教學字第1140029174號函併予註銷。
二、    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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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9_1_114桃園市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pdf
114桃園市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3499_2_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pdf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
3499_3_桃園市課後社團實施要點.pdf
桃園市課後社團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