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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政令宣導:主旨:有關民眾反映教材業者租借公有場所(社區活動中心)舉辦親子創意彩繪活動,以假彩繪活動之名,推銷高價教材,爰轉知各級學校提高警覺,避免誤觸高價教材推銷陷阱,請查照。-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 發佈者:訓育組長 / 發佈時間:2025-07-23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民眾114年7月11日陳情案件(列管編號:11407110120)內容辦理。
二、    旨案為民眾反映教材業者為推銷其教材商品,以租借社區活動中心舉辦親子創意彩繪活動,並透過學校向學生發放活動傳單,邀集親生參與,民眾認該活動既經校方宣導,且活動地點為里民活動中心,應具有親子同歡之正面形象,故基於信任公家機關想法而攜童參加,惟於參加過程中卻被藉機推銷高價之數位教材...。
三、    為維護民眾權益,爰提醒學校對於非公家機關舉辦之親子活動應審慎把關,勿輕易協助宣導或推廣,以避免有心人士藉機營利,間接損及政府或學校之形象。
四、    副本抄送幼兒教育科,惠請協助轉知公、私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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