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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政令宣導:主旨:檢送本府「文化幣用了沒?桃園文化幣-跨年特搜」電子摺頁1份,請貴校宣導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 發佈者:訓育組長 / 發佈時間:2025-12-3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12月24日府文藝字第1140371038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文化部成年禮金政策,自114年起發放文化幣13-15歲每人600點、16-22歲每人1200點,鼓勵青少年領用文化幣參與藝文相關活動,本府特彙整114年12月至115年3月桃園可使用文化幣活動地點,以利國高中學生就近參與,並拓展豐富文化體驗。
三、    本案相關重要資訊如下:
(一)    名稱:「文化幣用了沒?桃園文化幣─跨年特搜 」。
(二)    活動時間:114年12月至115年3月(各活動詳見摺頁)。
(三)    對象:13-22歲。
1、    114年度發放對象:於民國92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出生,具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之外國人(114年度文化幣須於114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畢)。
2、    115年度預計發放對象:於民國93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出生,具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之外國人。
(四)    使用方式:
1、    須先下載「文化幣APP」進行註冊。
2、    於各地點可使用文化幣店家,掃描QRcode進行消費折抵。
四、    請貴校協助宣傳學生領用及「旨揭電子摺頁」,建議宣傳通路如下:
(一)    透過親師生溝通平台,強化宣導:運用「校務行政系統服務網」、「親師生平台」及「教育服務網」,強化宣導覆蓋範圍與效率。
(二)    請學校共同宣傳(可視個別情形調整):
1、    大型朝會(如升旗、周會、早自習、新生訓練或畢業典禮協助宣傳)。
2、    學校廣播系統、校內公告欄、電視牆明顯處張貼宣傳。
3、    於「學校官網」、「學生資訊系統」發布。
4、    請班導師透過班級群組、家長會傳達訊息予學生及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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