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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競賽活動:主旨:有關「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經費申請一案,請查照。-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 發佈者:訓育組長 / 發佈時間:2026-02-0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115年上半年提出申請時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3月31日(星期二)止,餘補助原則及申請方式等詳如實施計畫;倘有餘額,將另案函知115年下半年可提出申請之時間,檢附本案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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