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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防疫公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COVID-19疫情校園防疫措施暨Q&A-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學務處 / 發佈時間:2023-03-1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COVID-19疫情校園防疫措施暨Q&A

                                           112.3.20起適用

序號

問題

回答

一、自112年3月20日起防疫新制:輕症免隔離(0N)

0

N1

N2

N3

N4

N5

N6

N7

N8

N9

N10

快篩陽性日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倘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N10結束時免快篩

建議在家休息,可請病假

N6返校時免快篩

                       
 

 

 

  1.  

自112年3月20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者還需要隔離嗎?

  1. 自112年3月20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宣布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者,採10天自主健康管理免隔離政策;COVID-19篩檢陽性之中重症狀(併發症)者需經醫師通報並依醫囑隔離治療。其中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2. 輕症或無症狀者:
  1. 由5N改為0N,其中0為快篩陽性日;N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N≦10日)。
  2. 取消開立隔離通知書(居家照護)、取消其同住家人自主防疫措施、取消輕症通報(衛生單位)、取消提供確診數位證明並取消自主疫調回報等措施。
  3. 如有症狀,建議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請配戴口罩,並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發病/採檢陽性滿10天。
  1.  

如果教職員工生在112年3月20日前已開始居家照護、自主防疫,可適用調整後之防疫措施嗎?

  1. 教職員工生如在112年3月20日前已開始居家照護及自主防疫者,仍需完成居家照護程序及自主防疫。
  2. 如於112年3月20日持3月19日家用快篩陽性證明至醫療院所就診,如醫病雙方均同意3月19日快篩結果且醫師評估為確診個案,仍適用舊版病例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
  1.  

自112年3月20日起,確診者同住家人(含宿舍同寢室室友)及入境民眾還需要自主防疫嗎?

自112年3月20日起,取消確診者同住家人(含宿舍同寢室室友)及入境民眾自主防疫措施,爰是類人員免自主防疫,可正常上班(課)。

二、實施原則

  1.  

根據最新防疫規定, 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免通報免隔離、中重症狀(併發症)才需通報;請問學校如何知道哪位教職員工生COVID-19篩檢陽性

請學校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如發生COVID-19篩檢陽性情形,應主動回報學校師長或防疫長。

  1.  

當學校及幼兒園班級出現COVID-19篩檢陽性個案時,學校如何處理?

  1. 同班同學、教師、同辦公室、宿舍同寢室室友、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倘無症狀,免快篩即可正常上班上課,另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申請快篩試劑篩檢(曾確診人員或其同班同學等仍可依實際使用需求申請快篩使用);快篩陽性,應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
  2.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安親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比照辦理,惟學生有快篩試劑需求,可向原學校或幼兒園申請。
  1.  

COVID-19篩檢陽性者可以到學校嗎?可參加戶外教育(校外教學、畢業旅行、隔宿露營)嗎?

  1. 依指揮中心說明,COVID-19病毒感染可傳染期平均約為5天,並考量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教育部建議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第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0、N1、N2、N3、N4及N5)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返校時亦不需要快篩。中重症狀(併發症)於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可入校上班(課)。
  2. 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師生依現行規定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並佩戴口罩,其他同班同學可自主決定佩戴口罩,有發燒、呼吸道相關症狀建議佩戴口罩。
  3. 學校教職員工與學生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尊重其個人意願,決定是否參加戶外教育(校外教學、畢業旅行、隔宿露營),倘出現症狀,建議在家休息,另其用餐規定依在校用餐方式,得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惟避免與他人共食,離開座位時及餐點使用完畢後,應佩戴口罩。
  1.  

如果學校COVID-19篩檢陽性請假人數太多,是否仍可全班暫停實體授課?

如果學校COVID-19篩檢陽性請假人數急遽增加,造成班級在課務運作上發生困難,學校仍可以考量其運作量能調整授課方式,可評估是否暫停實體課程,改採線上教學,且以3天為原則,並通報本局備查。

  •  
  1.  

校內外住宿生如COVID-19篩檢陽性,如何處理?

校內外住宿生確診,由學校積極協助返家或在租屋處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為原則。

  1.  

學校如住宿學生COVID-19篩檢陽性人數短期急增,可否調整相關實體課程以為應變?

學校如因學生COVID-19篩檢陽性人數短期內急遽增加,以致於宿舍量能難以承載而無法兼顧其他學生住宿生活需求,得針對實體課程進行授課方式調整,再視宿舍量能調整情形,適時恢復實體課程。

四、教職員工生請假

  1.  

當學校學生COVID-19篩檢陽性,其請假的假別為何?

  1. 中重症狀(併發症)請「防疫隔離假」,並依醫師診斷之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2. 輕症或無症狀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0、N1、N2、N3、N4及N5)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3. 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回歸學校請假規定辦理。
  1.  

當學校教職員工COVID-19篩檢陽性,其請假的假別為何?

  1. 中重症狀(併發症):請「公假」,並依醫生診斷之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並依本局相關規定辦理。
  2. 輕症或無症狀: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持快篩陽性證明,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依本局相關規定辦理。

13.

COVID-19篩檢陽性之教職員工生如須請假,需要提供甚麼證明?

  1. 中重症狀(併發症)依醫師診斷之隔離治療通知書請假,並依校內請假程序辦理。
  2. 輕症或無症狀:依快篩陽性照片請假。教職員工生於自行檢測之後,簽署個人姓名、採檢日期及時間、結果顯
  3. ,並依校內請假程序辦理

14.

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於0日及次日起5日後,自第6天、第7天還是持續快篩陽性,仍建議不到校嗎?是否也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學生及教職員工於COVID-19篩檢陽性之次日起超過5日,即可到校上課;若第6天後學生或教職員工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建議可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學生仍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亦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教職員工仍可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依本局相關規定辦理。

15.

如教職員工為照顧COVID-19篩檢陽性0-12歲子女、就讀國高中或專一至專三身障子女,教職員工本身可以請什麼假別?

  1. 如教職員工仍可居家辦公則不用請假。如教師居家照顧期間仍可進行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則不用另行請假。
  2. 教職員工為照顧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0-12歲子女、就讀國高中或專一至專三身障子女: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教師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依本局相關規定辦理。
  3. 教職員工為照顧確診COVID-19篩檢陽性中重症狀(併發症)之受隔離家屬,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防疫隔離假」,教師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依本局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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