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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學務處新聞: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書法教育實施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15年2月10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240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 發佈者:訓育組長 / 發佈時間:2026-02-2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240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國中小教育組楊小姐,電話:(02)7736-7874。
四、    檢附旨案發布令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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