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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學務處新聞:主旨:有關「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子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及「子計畫三:學生海洋體驗課程活動」計畫申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 發佈者:訓育組長 / 發佈時間:2026-04-0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945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落實普及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之願景,鼓勵國中小學生普遍學習及體驗,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補助辦理「子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內含「2-1學校實施戶外教育」(每案補助3萬元,每校申請上限6萬元)、「2-2學校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每校申請上限35萬元)及「2-3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每案補助3萬元,每校申請上限12萬元)等3項)及「子計畫三:學生海洋體驗課程活動」(每校申請上限3萬元),共4項子計畫,相關訊息摘述如下:
(一)    執行期程:115年8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二)    申請對象: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三)    申請方式(下列事項務請依序完成):
1、    線上申請:請欲申請學校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至「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https://teach.k12ea.gov.tw/)線上申請(逾時不受理),該系統預計於115年4月7日(星期二)開放填報。
2、    計畫修正:初審結果將於115年4月30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填報系統,請依初審意見修正計畫內容或經費表,並於115年5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修正。
(四)    倘有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大學教育資料庫專案辦公室:
1、    客服電話:049-2009286,分機23990、23991、23992。
2、    客服信箱:support@teach-k12ea.com。
四、    檢附「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申請表件格式及課程實施場域參考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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