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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該部113年1月11日令修正發布-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4-01-3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該部113年1月11日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3001056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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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_1_附件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pdf
附件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
1300_2_附件2、勞動部函.pdf
附件2、勞動部函
1300_3_附件3、勞動部令.pdf
附件3、勞動部令
1300_4_附件4、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修正條文.odt
附件4、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修正條文
1300_5_附件5、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修正總說明.pdf
附件5、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修正總說明
1300_6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