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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有關「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A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4-03-2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有關「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D號函辦理。
二、檢送本辦法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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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_1_附件1、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條文.odt
附件1、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條文
1458_2_附件2、教育部令.pdf
附件2、教育部令
1458_3_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1458_4_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