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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有關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應於返國後3個月內提送出國報告一案-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4-07-0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有關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應於返國後3個月內提送出國報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113年6月20日桃智綜字第113000495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出國報告撰寫品質,以利施政參考,請撰擬報告本 文至少10頁(不含參考資料),其餘參考資料如照片、票 券等列為附件。
三、除依前項要點規定辦理外,亦請參考出國報告電子檔格式 撰寫,相關檔案可於「 智發會官網-業務資訊-法規資 訊-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113年新版)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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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_1_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