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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4-09-2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1690A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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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3_1_附件1、條文勘誤表.pdf
附件1、條文勘誤表
2433_2_附件2、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pdf
附件2、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2433_3_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