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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本府函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業奉總統以114年2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15361號令公布-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5-03-04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函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業奉總統以114年2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1536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4年2月20日台內民字第1140106981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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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8_1_附件1、內政部函.pdf
附件1、內政部函
3208_2_附件2、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98條之2條文;並修正第76條、第79條、第80條及第83條條文.pdf
附件2、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98條之2條文;並修正第76條、第79條、第80條及第83條條文
3208_3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