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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並自114年2月26日生效-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5-03-0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並自114年2月26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4年2月26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17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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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_1_附件1、行政院函.pdf
附件1、行政院函
3233_2_附件2、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pdf
附件2、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
3233_3_附件3、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修正對照表.pdf
附件3、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修正對照表
3233_4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