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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銓敘部函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5-06-1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銓敘部函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5月22日部退四字第114582608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除第3條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外,其餘修正條文均自114年5月17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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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3_1_附件1、銓敘部函.pdf
附件1、銓敘部函
3993_2_附件2、考試院、行政院令.pdf
附件2、考試院、行政院令
3993_3_附件3、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附件3、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3993_4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