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轉知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業經該部以民國114年7月3日部銓三字第11458440041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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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銓敘部函以,「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業經該部以民國114年7月3日部銓三字第1145844004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7月3日部銓三字第11458440042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另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銓審司項下,請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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