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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3-06-0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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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_1_附件1、行政院函.pdf
附件1、行政院函
464_2_附件2、修正要點第4點、第5點規定.pdf
附件2、修正要點第4點、第5點規定
464_3_附件3、修正要點第4點、第5點修正對照表.pdf
附件3、修正要點第4點、第5點修正對照表
464_4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