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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第11條及第12條業經總統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公布-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5-12-2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第11條及第12條業經總統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2月1日部法二字第114590336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條文業經總統114年1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117191號令修正公布,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824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並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項下。
三、請各機關學校於辦理本(114)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時,切實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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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9_1_附件1、銓敘部函.pdf
附件1、銓敘部函
5239_2_附件2、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第三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pdf
附件2、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第三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
5239_3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