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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轉知考試院114年12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並自114年11月21日施行-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6-01-0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轉知考試院114年12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並自114年11月2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2月19日部法二字第114590995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請各機關學校於辦理本(114)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時,切實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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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7_1_附件1、銓敘部函.pdf
附件1、銓敘部函
5297_2_附件2、考試院令.pdf
附件2、考試院令
5297_3_附件3、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pdf
附件3、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5297_4_附件4、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案例說明.pdf
附件4、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案例說明
5297_5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