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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2條之3解釋令1份,並自114年12月19日生效-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6-01-0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2條之3解釋令1份,並自114年12月19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4002579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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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8_1_附件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pdf
附件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
5298_2_附件2、勞動部函.pdf
附件2、勞動部函
5298_3_附件3、勞動部令.pdf
附件3、勞動部令
5298_4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