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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4點及第6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6-01-2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4點及第6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4年12月19日院授人組字第114200198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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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9_1_附件1、行政院函.pdf
附件1、行政院函
5409_2_附件2、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4點、第6點.pdf
附件2、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4點、第6點
5409_3_附件3、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4點、第6點修正對照表.pdf
附件3、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4點、第6點修正對照表
5409_4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