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採計曾任2所以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私立幼兒園專任教師年資相關疑義一案-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6-07-1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採計曾任2所以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私立幼兒園專任教師年資相關疑義一案。

一、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7日桃教人字第1150062452號函轉教育部115年6月30日臺教人(二)字第1154201269號函辦理(詳如附檔)。

二、該函發文日時在職之中小學教師有上述情形者,得於該函下達後3個月內申請改敘,並溯自該函發文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爰請有上述情事之同仁儘速檢證向人事室申請。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

6515_1_376735100e_1150062452_attach1.pdf
376735100e_1150062452_attach1
6515_2_376735100e_1150062452_print.pdf
376735100e_1150062452_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