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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函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會銜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2年9月11日以台內民字第1120224149號、中選法字第11200015831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3-09-2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函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會銜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2年9月11日以台內民字第1120224149號、中選法字第1120001583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內政部112年9月11日台內民字第1120224149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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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內政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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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