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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公立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非營利幼兒園專任教師或代理教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疑義一案-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3-10-0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以,公立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非營利幼兒園專任教師或代理教師年資,得否採計提敘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2127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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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_1_附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pdf
附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
900_2_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