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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轉知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1條、第1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02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3-10-0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1條、第1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02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025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37061535)。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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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_1_附件1、教育部函.pdf
附件1、教育部函
902_2_附件2、教育部令.pdf
附件2、教育部令
902_3_附件3、修正條文.pdf
附件3、修正條文
902_4_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