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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人事室新聞:修正「桃園市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學習型學校

發佈者:人事主任 / 發佈時間:2023-10-0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修正「桃園市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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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_1_附件、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odt
附件、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
924_2_桃園市政府函.pdf
桃園市政府函